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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的對不對有關係
用藥安全,從自己做起
一般民眾常存有不正確的用藥觀念,
以致反而使治病的藥品成為害人的毒品。
本文將提供正確、基本的用藥常識,以期讓藥品發揮最大的功效。


    人長久以來存在許多不正確的用藥觀念,例如:「有病治病,無病強身」,自行購用處方藥,隨意變更使用藥品的用法以及用量,甚至「呷好鬥相報」,任意地介紹他人使用藥品,常常發生「未蒙其利,先受其害」的問題。
  藥即是毒,不正確的用藥觀念,可能會造成無法挽回的傷害,一般民眾如果有用藥方面的疑問,應該在就醫領藥時向藥師詢問,或至健保特約藥局,由藥事人員提供說明,並依照其指示,或所附藥品說明書之內容,確實服用藥品,以期獲得最大藥效,並避免不良反應。


藥品之分類 
  藥品依其使用規定可分為醫師處方藥品、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品及成藥等,其使用方法分別說明如下:
  1.成藥:
  所含成分藥理作用緩和,不須醫藥專業人員指示,即可購買並依其說明使用,例如綠油精等。
  2.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品:
  適應症與部分成分或含量與成藥基準稍異之製劑,為期能適當使用,須經專業人員指示,始得購買使用,例如大部分之胃腸用藥、綜合感冒藥等。
  3.醫師處方藥品:
  使用過程需要由醫師加強觀察,有必要由醫師診察之後才能開立處方,並經由藥事人員調劑,始能交付患者服用之藥品,例如安眠鎮靜劑及抗生素等。
   依照規定,藥品包裝上均依其類別刊載有「成藥」、「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品」或「本藥須由醫師處方使用」等字樣,為保障用藥安全,在使用藥品之前,一定要先認清其類別,並且依照其說明使用。


藥品分級有其必要
  將藥品分級,是一個世界潮流,處方藥是用來治療需要醫師診斷,也需要醫師持續觀察治療過程的病;而成藥是用來治療可以自我判斷、自我處理的小問題。
  這樣的作法,可以避免浪費醫療資源,讓醫院的專業人員能夠有更足夠的時間去照顧病重的患者,也可以減少保險費用的浪費。


如何辨識合法藥物
  凡是經過核准製造、輸入的藥物,依照規定於其標籤、說明書或包裝上,應該分別刊載以下事項:
  廠商名稱及地址、品名及許可證字號、藥品分級類別、製造日期或批號、主要成分含量、用量、用法、主治效能、性能或適應症、副作用、禁忌及其他注意事項、有效期間或保存期限等。
  民眾除了可以檢視所用的藥品是否有完整標示,更可以藉由藥品許可證字號辨認藥品種類:
  1.「衛署成製字第○○○○○○號」,表示衛生署核准製造的成藥許可證字號。
  2.「衛署藥製字第○○○○○○號」,表示衛生署核准於國內製造的藥品許可證字號。
  3.「衛署藥輸字第○○○○○○號」,表示衛生署核准由國外輸入的藥品許可證字號。
  4.醫療器材的許可證字號則為「衛署醫器製字第○○○○○○號」,或「衛署醫器輸字第○○○○○○號」。
  衛生署已經將藥品許可證資料,建置於網站上供民眾查詢,如果想確認使用的產品,是否為合法藥品或想瞭解藥品的適應症時,可至衛生署網站查詢(http:// www.doh.gov.tw)。


如何辨識合法藥物廣告
  目前藥品及醫療器材的廣告,均須遵守藥事法及相關法規之規定,於刊播前申請核准。經衛生機關核准之藥物廣告,均須於廣告畫面中刊載藥物許可證字號及廣告核准字號,未載有上述字號之廣告,即是未依規定申請核准擅自刊登的違規藥物廣告或非藥物宣稱誇大療效的違規廣告。
  藥物廣告核准字號可依下列說明辨別:
  衛生署中部辦公室核准之廣告,其字號為「衛署中部藥廣字第○○○○○○○號」;台北市、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核准之廣告則分別為「北市衛藥廣字第○○○○○○○號」「高市衛藥廣字第○○○○○○○號」。


常見的違規藥物廣告
  1.畫面未刊載「藥物許可證字號」以及「廣告核准字號」。
  2.本質上為不具療效之產品,為了誤導消費者,往往將銀行簽證的輸入許可證字號(如73REI-009569),權充藥品核准字號,或號稱是國外某某大藥廠榮譽出品,強調為「科技新發現」、「尖端科技結晶」或「絕無副作用」……等等誇張且涉及療效的言詞,並列舉一些似是而非的學理文獻資料,實則所宣稱的效能缺乏學理驗證,尤其價格更是貴的驚人,以壯陽或減肥類廣告居多,這是魚目混珠,蓄意誤導消費者的誇大不實廣告。
  民眾如果能夠具有辨識合法藥物及其廣告的常識及能力,自然就不會受騙上當、隨意服用藥物,傷己而不自知。 
  對於違規廣告及不法產品,期盼民眾向各地衛生局檢舉,讓不法之廠商無法得逞,以確保他人以及自己的用藥安全。
  目前衛生署中部辦公室、台北市政府衛生局及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均於其網站上提供違規藥物廣告處罰名單,以供民眾查詢。


勿透過網路或向來路不明者購買藥品
  衛生署未核准所謂「網路藥局」,販賣藥品應領有藥商許可執照。透過網路或向來路不明者購買藥品,無法確認藥品之安全性,亦無藥事人員提供專業用藥諮詢服務,對健康危害極大。
  為鼓勵民眾檢舉不法藥品,衛生署設有檢舉獎金,民眾如檢舉不法藥品,因而查獲偽禁藥品者,可依規定領得檢舉獎金。


健保特約藥局可提供專業的用藥服務
  配合全民健康保險及醫藥分業的實施,社區中已有「全民健康保險特約藥局」的成立,以提供更專業的服務,包括接受醫師開立處方箋,據以調劑藥品;販售供應非處方藥品及提供用藥與健康諮詢的服務,以專業知識協助社區醫療保健工作,維護用藥安全。
  藥事人員在調劑處方前,會詢問病人過去用藥情形,建立用藥檔案,以方便去查詢監測,獲得足夠的資訊,來評估和確認用藥的安全性,再進行調劑,並在調劑之後,給予適當的建議與用藥指導,例如藥物辨識、藥品情報、用法用量、相互作用、禁忌、副作用之指導……等等,藉以充分保障用藥安全。
  在不同醫院或診所看病時,分別開藥,這些藥品是否會產生嚴重藥品交互作用或有重複用藥情形,可由社區藥局把關。
  同時,民眾亦可到辦公室或住家附近的健保特約藥局調劑拿藥,可節省排隊候藥的時間。
  目前全國除了花蓮縣、台東縣及澎湖縣之外,共有台北市、高雄市等二十縣市實施醫藥分業制度,目前全國共有三千餘家特約藥局,應該足以提供民眾便利以及專業的用藥服務。
  慢性病病患可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到住家附近的「健保特約藥局」調劑,不必常跑醫院拿藥,不但可以減少往返醫院與排隊等候的時間,並且還可節省掛號費及部分負擔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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